close
201703311752
花蓮縣106年花蓮區漁會理、監事選舉於今(28)日投票,日前地檢署就已接獲線報,漁會理事候選人劉姓、黃姓代表為能順利當選花蓮區漁會理事或理事長,涉嫌對有投票權之花蓮區漁會代表行賄買票。 地檢署檢察長立即指派漁會選舉專責檢察官林承翰統籌指揮深入調查,經檢察官林承翰、羅國榮、蔡期民、余佳恩等人組成專案小組指揮偵辦,蒐證後認為劉姓、黃姓理事參選人推派侯姓代表與黃姓友人向具有理、監事投票權的漁會代表行求賂賄,約定投票給劉姓、黃姓理事候選人。 花蓮地檢署於昨(27)日認為時機業已成熟,指揮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調查局東部機動工作站、花蓮縣警察局刑警大隊,分持花蓮地方法院所核發之搜索票兵分五路進行搜索,並傳喚劉姓、黃姓、侯姓代表及行求賄賂對象等五人到案說明,訊問後分別交保5至10萬元。
花蓮偵辦漁會選舉疑似賄選 檢調搜索訊後交保
他是不是騙我說加班其實是跟人家出去玩?讓徵信社告訴妳答案
全站熱搜